还有点儿小心眼儿。它是本地土狗,按乡下的取名习惯,我叫它金花。有一年的春天,我漫步至太湖边的村庄里,一位老太太见了我,大呼惊奇,还招呼别的老太太来看我,说我长得与他们村里的金花实在是像,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。我当时就想把金花当作笔名,现在给它做了大名,也算了却一桩心愿。 金花很快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行为,一是喜欢拖笔,二是喜欢吃零食,三是喜欢藏东西。金花和人互动,这点与猫不同。猫的性格是独往独来,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内容是休养生息,吃饱了吃好了又不想玩的时候,任你怎么引逗都不会理你。金花来了没几天,就忙碌得超过了我。我写作的时候,它忙着朝外面拖笔,我的笔全在院子里外的地上,它钟爱的一些笔,还被它咬成了半截儿。我做家务的时候,它围着我的拖把跑前跑后,还不许猫们靠近我。我吃零食的时候...
死亡对于他来说只是开始。只见他头顶犄角,口若悬蛇。一手执笔,一手扬幡。胯下谛听嗷嗷待哺。为了地府穿梭各界。你问为何如此拉风?别问,问就是老缝合怪了。...
相亲遇到个女学霸,还不小心得罪了她而且她竟然就住在对门!日常风,有点轻松,有点幽默,有点温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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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,冷心冷肺,女人靠近他,能将人一脚踢飞。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,我能抱你大腿吗?滚远点。吃瓜群众毫不意外,温小...
沧海桑田,万年时光,不过弹指间。第三十九重天之上得天独厚的天之娇女,风灵在新婚之夜被自己的夫君四方水君一剑刺的灰飞烟灭。到死都不知道原因的风灵却并没有真正死去,一缕神魂被伴生的至宝守护着,在世间浑浑噩噩游荡,直到两万年之后的某一天,如梦初醒。从今往后,就做个无情无爱的妖神,从今往后,就做个无法无天的妖神,从今往后,就做这天地之间唯一的主人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