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水烟萝更新时间:2023-08-10 01:07:44
白天是资深中医,晚上是盗墓贼。一手治活人病,一手挖死人财,云七夕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丰富多彩。却不想,戴了一个墓主人的玉扳指就穿越了。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古代,她重操旧业。盗墓这职业,投资少,见效快,最关键的是,永不被淘汰。谁知竟给自己淘来一个新的身份——国公府的二小姐。本是皇上钦定的太子妃,可太子大婚,花轿里坐着的竟是这二小姐的姐姐。呵,真有意思!既然如此,那就成全他们好了,渣男配渣女,绝配!可皇上旨意又来了,既与太子无缘,那就嫁给晋王吧!皇上,您还真爱乱点鸳鸯谱!是王爷又如何,就那货那副高冷的样子,谁爱嫁谁嫁去。等等,那货手里戴的那个玉扳指,怎么那么像害得她穿越的那一个?于是,从那以后,晋王爷的身后多了一只跟屁虫。“爷,你这玉扳指卖给我可好?”“你买不起。”某人高傲挑眉。心里问候过某人的祖宗后,云七夕又挤了丝讨好的笑,“爷,你开个价,咱不差钱儿。”某人扫她一眼,气定神闲,“此物无价,只传子孙。”云七夕瞬间风中凌乱。 穿越之开棺见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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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强迫症,还是手速渣,所以更新大多时候不给力,大家都抱着理解的态度,持着绝对的耐心支持我,真的很感激大家。 矫情的话不多说,先来说说结局吧! 这是我写过的最具争议的一个结局。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,无论怎样的结局都无法让所有人满意。 其实要看大家怎么去想这个问题,从某种角度来说,这样的安排对楚凌云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。 执念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,爱情也不会是生命里的全部,无论有没有爱情,无论是否会有情人终成眷属,生活都还是要继续的。 其实一个故事从创作到结束,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,艰难的不是身,而是心。 必须化作里面的每一个人物,去体会他的感情,去喜,去悲,有时候边写边哭,形同疯子。毫不夸张的...
在一次梦境游戏中,苏笑意外的穿越到了落后地球科技100年的新世界。那里已经灵气复苏三十年了,逐步过渡到了末法时代。苏笑在宿主死亡的间隙代替了他,并且继承了宿主的永生之力。但他却对这个能力一无所知。每次死亡才会触发这项能力,但每次重生之后都会失去与死亡相关的记忆。潜藏在他体内的灵气黑洞阻碍着他的修行的同时又保护着他,看似平和的圣都实则暗潮涌动杀机四伏。在迷茫与记忆的不断缺失之中,苏笑想要慢慢的揭开这个世界的真相。殊不知,这一切都在神的计划之中。以天下为之笼,则雀无所逃。...
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,偶然载上仙尊,获得无上传承。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。爱他的人疯狂,恨他的人疯掉,他就是当世神话,飞哥!...
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,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。她穿越了,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。作为一名死忠粉,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。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?她又不是女主,女配,而是女主的对头,最美雌性索菲亚。那个跟女主作对,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。让她早点死的反派,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。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,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。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,自己的小命也没了。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,却让她不得好死呢。清醒之后,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,远离男主和女主,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。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,是异世系列文呦...
宋娇娇穿进一部古早宅斗文,成为路人甲。就遇上干旱逃荒,她全家被爷爷奶奶抛弃,好在她空间不缺水。末世大佬身怀空间,携带功德系统,带着全村乃至全镇的人开荒种地。日子越过越好,才发现她捡的小可怜,是反派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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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?我变成了奥特曼?天呐!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?我才不要呢!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,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