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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志废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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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前写了一些小说,最初写的集成为《竹林的故事》,自己后来简直不再看它,是可以见小说之如何写得不好了。
它原是我当学生时的试作,写得不好是当然的。
不但自己“试作”
如此,即是说写得不好,我看一些作家的杰作也是写得不好的,是可以见写文章之难了。
而古人的文章(包括诗在内)每每有到现在(这是说我现在的标准甚高)令我不厌读的,是可见古人如何写得好了。
本来人生短而艺术长,文章是应该写,令它在人生当中不朽,古人能令我们现在人喜欢,我们现在人也应该令后来人喜欢,无奈现代的排印容易出版,而出版可以卖钱又更要出版,结果作家忘记自己的幼稚(这是说你的年龄幼稚!
),也忘记出版的意义(古人出版不是卖钱的而是自己花钱刻的是为得不朽的),大家都是著作家了。
我自己也是现代的著作家之一,我却是惭愧于我自己的著作了。
我是责己重而待人轻的人,我决没有要别人惭愧的意思,我倒是爱惜任何人的任何作品,只是自己不大有工夫去看它罢了。
这是我的实在心情,不大有工夫看今人的著作。
说老实话,我不急急乎要看的著作,则此著作必速朽矣,古人谓之灾梨祸枣。
那么我本着立己立人的意思,还是劝人不要急急乎做著作家。
我有一个侄子,他常写文章,从前本来是我教他作文的,那是学生作文功课,是另一件事,现在他写文章是想“印出来”
了,想做作家了,我虽然十分同情于他,因为我从前做学生时正是如此,但我心里甚不赞成他做文章,赞成他学孔夫子“志于学”
。
这话我同他谈过,把我自己对于从前的惭愧告诉他了,然而言者谆谆,听者藐藐,他还是喜欢写文章。
做大人的总是拿自己的经验教孩子,而孩子总喜欢他的一套,故陶渊明亦曰“昔闻长者言,掩耳每不喜”
了。
我敢说一句绝对不错的话,少年人贪写文章,是不立志。
原因是落在习气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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